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00029號函辦理。二、 旨揭法條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2月28日以台內移字第11209134061號令修正發布,修正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並依權管業務參酌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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