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648D號函辦理。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施宛妤科員(電話:04-37061218)。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