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8月17日府交安字第1120227578號函暨交通部112年8月15日交安字第1125011524號函辦理。二、 為提升行人用路安全,並增加用路人間互相尊重,請各級學校協助宣導停讓行人等安全觀念,併同呼籲行人用路安全。三、 相關文宣素材資料可逕本部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s://168.motc.gov.tw )/首頁/行人用路專區banner下載使用。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