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 貴單位各項差假應覈實辦理,切勿有假訓練、考察或公差之名義,而行旅遊之實情形,且應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做好為民服務工作,請 查照。說明:依據桃園縣魏議員雪卿99年4月8日於桃園縣議會第17屆第1次定期會人事處工作報告之質詢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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