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4月20日桃衛疾字第1120033425號函辦理。二、 腸病毒相關衛教訊息內容如下:(一) 濕、搓、沖、捧、擦,常用肥皂勤洗手,遠離腸病毒。(二) 感染腸病毒應在家休息不上學。(三) 外出返家應洗手更衣再接觸幼童,避免將腸病毒帶回家。(四) 防治腸病毒定期用500PPM漂白水(漂白水與水1:100)消毒環境。(五) 嬰幼兒感染腸病毒,若出現持續發燒、嘔吐、嗜睡、手腳無力、肌抽躍、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請儘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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