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3月13日桃教中字第1120022026號函(諒逹)辦理。二、 為鼓勵各校教師送件,並提供於課堂內實施之充裕時間,爰延長旨案甄選送件時間,修正相關時程如下:(一) 原甄選文本送件時程為112年4月10日(一)至112年4月14日(五)修正為112年5月1日(一)至112年5月5日(五)。(二) 原公告甄選獲獎日期為112年5月12日(五)修正為112年6月2日(五)。三、 其餘事項仍請參照旨案計畫及前開函文辦理。四、 檢附修正後旨案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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