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5月31日府新行二字第1113506760號函辦理。二、 本案該府邀請全國對創作記錄雲林影像懷有熱情者,以雲林為主軸介紹人文、風景、歷史、農業、美食、旅遊、雲林事物、奇幻題材等各種元素,創作出相關的劇情、動畫,紀錄等類型影片作品。採「先審後拍」方式,總獎金35萬元,首獎15萬元。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4日止,相關活動資訊及報名請上網搜尋「雲林尋光」。三、 檢附海報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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