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中大壢中110年10月27日壢中輔字第1100003062號函辦理。 二、 活動內容與辦理日期詳如附件,並上中大壢中報名系統報名,研習後再統一於全國教師進修網中核予時數。 三、 本局同意參與教師或輔導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 檢附旨揭計畫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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