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7月14日環署廢字第1101095186號函辦理。二、 本案相關工作該署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合作單位「財團法人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辦理。三、 本案將核發全程參與者活動進修研習時數及環境教育學習時數6小時。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1份,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本案聯絡人: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鍾珮綺小姐,諮詢專線:03-92216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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