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年4月19日桃教中字第1100033705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案更正國中組英語文場次及自然科學場次、國小組本土語文場次及數學場次相關資訊,詳如場次表所示,餘依本局前函規定辦理。 三、 檢附旨揭公開授課國中組及國小組場次更正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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