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2月18日師大機電字第1101003469號函辦理。二、 旨揭活動將於北、中、南、東四區辦理,北區場次如下:(一) 時間:110年3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二) 地點:臺北市萬芳國小。(三) 聯絡人:臺北市萬芳國小學務處李主任,電話:02-2230-1232分機821。三、 本案參加人員請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四、 檢附旨各區活動內容及報名方式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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