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教育協會109年10月15日全家協字第1090222160號函辦理。二、 108學年度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逐年實施新課綱,全國家長教育協會為協助學生在不同的教育階段適性多元學習及建立好親師夥伴關係,爰循例以縣市為單位辦理旨揭宣傳說明會,訂於109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假市立桃園高中舉行。三、 本案請各校鼓勵學生家長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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