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20日桃教終字第1090054916號函(諒達)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6月18日藝演字第1090001794號函辦理。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業經前開函號諒達,因附件誤繕,業修正如附件。三、旨揭比賽實施要點較去年(108學年)有部分修正,請參賽隊伍詳細閱讀,並請落實要點修正處之宣導,避免影響參賽權益。四、檢附旨揭要點1份,亦同時公布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country/),請逕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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