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園)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園所)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本府教育局109年3月25日桃教人字第109002506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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