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19750號函辦理。二、本案研習時間:107年11月10日(星期六);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綜合教學大樓地下室1樓國際會議廳。三、有關參與活動教師之核假,請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法規,本權責卓處。四、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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