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91210號函辦理。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格式如附件)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07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請於107年9月20日前,107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08年3月10日前函報本局。(二)才藝優秀獎學金:108年3月10日前由學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並函報本局。(三)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教務處,聯絡電話:06-3910772,分機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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