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教學&設備) :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4條、第4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76914B號令修正發布 |
於 2018/7/16 10:38:09 (173 人讀取)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7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76914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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