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0月16日北市教特字第10640257801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餘詳見招生簡章)
(一)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聽覺障礙或兼具聽覺障礙之多重障礙學生。
2、應屆畢業生(106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85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未具高中高職學籍者。
3、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證明。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1、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到 「10371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20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輔導服務組 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
2、報名時間:簡章公告日起至107年3月2日(星期五)截止,親送報名者請於3月1日至3月2日,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間送達。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資中心輔導服務組力靜搖老師(電話:(02)2592-4446轉602)。
四、檢附「臺北市立啟聰學校107學年度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招生簡章」1份或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doe.gov.taipei/)、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www.tmd.tp.edu.tw/rchi/)及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網站(http://www.tmd.tp.edu.tw/)下載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