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4813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事項如后:
(一) 報名者資格如下:
1、 具國中基測或會考寫作測驗正式閱卷經驗。
2、 無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或授課對象為107年會考考生。
3、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寫作測驗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07年會考寫作測驗之閱卷工作。
(二) 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預定於106年10月至11月及107年3月間各舉辦1次,每次為期1天。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臺師大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
(三) 請欲報名參加培訓之教師填妥報名表,以學校為單位於106年9月15日中午12時前,逕行傳真至臺師大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報名,逾時恕不受理,且臺師大心測中心保留報名資格審核權。
(四) 市立學校教師參與前揭培訓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
(五) 市立學校倘需本局補助代課鐘點費用,請將課表傳真至本局國中教育科(傳真號碼3367101),並註明研習內容與公文字號,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六) 國私立學校教師代課鐘點費部分,請學校本權責辦理。
(七) 參與培訓教師之交通費由臺師大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核支;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由107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八)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臺師大心測中心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27714-8572。
三、 檢附報名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