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6年7月6日桃市體彥字第1060528號函辦理。二、活動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日補休。三、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