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56046號函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106年5月16日兒心(基)字第10609號函辦理。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電話:(02)23319494。三、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及辦法影本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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