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5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8572號函及106年3月21日桃教體字第106002091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節述如下:
(一)目的:提升教師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課程與教材研發風氣,激勵專業成長並鼓勵教師落實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課程與教學。
(二)對象:高中職、國中小教師(含正式教師、代課教師)。
(三)獎勵方式:
1、特優1名:頒發獎狀及等值8,000元獎品。
2、優等1名:頒發獎狀及等值5,000元獎品。
3、優良1名:頒發獎狀及等值3,000元獎品。
4、佳作3名:頒發獎狀。
三、請務必於106年5月5日(星期五)前逕送至本市「幸福國中學務處」(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100巷20號)俾利初審,聯絡電話:(03)3298992分機314、310幸福國中湯慧麗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