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105年度資訊教育細部計畫辦理。
二、 為鼓勵本市中小學學生利用網際網路互動學習,提升學習邏輯思考能力,並提供學生資訊應用技能觀摩及評量交流之機會,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 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
(一) 競賽項目分為網路競賽及中英文輸入競賽。
(二) 參加對象
1、 網路競賽: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
2、 中英文輸入競賽: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小學之學生。
(三) 有關競賽內容、報名辦法及方式,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 有關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依競賽結果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另案敘獎。
五、 參賽領隊或指導教師於決賽當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六、 倘對競賽有任何問題,請依競賽項目洽詢各承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