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志願服務法」。
二、桃園市政府105年1月18日桃教終字第1050003287號函。
貳、目的:
一、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宣導服務觀念,增進志工相關知能。
二、協助完成「志願服務紀錄手冊」之請領,達到管理、運用、輔導、考核之
整體運作。
參、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肆、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
陸、實施內容:
一、研習日期:【基礎訓練】105年7月26、27日。
【特殊訓練】105年7月27、28日。
二、報到時間:如課程表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溪海國民小學三樓禮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420號)
四、研習人員:桃園市各級學校校園志工。
五、報名日期:活動前2週開始報名。【7/11~7/22,依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六、報名地點:溪海國小訓導處訓育組長陳欣禮老師。
電話:03-3862174轉311 FAX:03-3852200
七、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請各校自行下載),採網路電子郵件或傳真報名。電子郵件信箱: hhest17@gmail.com
八、研習時數:全程參加者頒發24小時研習證書。
九、研習課程內容:如附件一
柒、研習方式:採統一講課、分組討論、經驗分享等方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