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70424號函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之實務發現,透過專業學習社群,教師可以溝通專業理念與經驗,進行協同備課,省思教學改進,形塑優質專業文化及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特辦理旨揭甄選。
三、 旨揭甄選訊息說明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甄選對象:105學年度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如附件),且學校推薦之教專社群,須以103或104學年度的資料參加甄選;另未在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https://atepd.moe.gov.tw/)申請教專社群,但學校社群運作具有教專社群精神仍鼓勵申請。本市所屬中小學,報經本市教專中心初選後薦送參加;國私立高中職,逕送區域中心學校(國立武陵高級中學)參加初選。
(二) 甄選階段與獎勵:
1、 初審:通過初審之教專社群,由本市予以敘獎並頒發獎狀1張。
2、 複審:各組錄取佳作之教專社群若干名,並從中擇優推薦進入決審。
3、 決審:各組擇優錄取特優(1名)、優等(3名)及佳作之教專社群若干名;若有特殊情形得報教育部增額錄取,亦可不足額錄取。
(1) 獎座(獎牌):獲特優及優等獎之教專社群可獲獎座(獎牌)1座及獎狀1張,佳作獎狀1張。
(2) 行政敘獎:進入複審之教專社群成員,由該部函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敘獎,特優每人記功1次,優等每人嘉獎2次,佳作每人嘉獎1次。另獲獎人員之所屬學校業務承辦人員2名,及獲團體獎前5名之縣市、績優中心學校業務承辦人員3至5名。
(3) 稿費:特優教專社群5萬元(含稿費及配合影片拍攝腳本寫作),優等教專社群稿費3萬元,稿費由教專社群成員依比例領取之。
(三) 辦理期程:
1、 推薦階段:各校於本(105)年6月30日前完成。
2、 初審階段: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及國私立高中職之中心學校於本(105)年8月15日完成,並於本(105)年8月31日前提送國立嘉義大學參加複決審作品。
3、 複決審階段:教育部於本(105)年10月15日前完成。
四、 送件資料:請以社群為單位,繳交資料(含實施計畫附件1至附件8及光碟片1式4份),依序包含封面、甄選作業檢核表、報名表、執行成果、社群特色報告及授權書等。
五、 本甄選案相關事宜公告於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https://tepd.moe.gov.tw/)及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料下載區(http://depart.moe.edu.tw/ED2600/)。
六、 本案請於105年6月30日(星期四)前填妥報名表及相關資料1式4份免備文逕送(寄)本市教專中心(西門國小)彙辦;另本案相關事宜請洽專案助理陳欣漪小姐,電話03-3322101轉7417,或本局承辦人邱悅慈小姐,電話:03-3322101轉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