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大葉大學105年5月3日大葉學字第1050000868號函辦理。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劉晏廷心理師,電話:04-8511141、04-8511888轉1225。四、隨文檢附該校來函及活動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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