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05年3月18日環清隊護字第1050022159號函辦理。
二、為使各類型活動辦理單位能妥為規劃執行活動場地(含路跑、單車比賽、宗教遶境進香、遊行等活動行徑路線)及其周邊之環境維護工作,提升各類型活動之環境友善度,建請各校規劃辦理各類型活動時,參考指引內容並納入委託契約或活動申請案審核。
三、本指引置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低碳活動平台」(http://greenevent.epa.gov.tw/)及「EcoLife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 http://ecolife.epa.gov.tw/ ),供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