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5年2月4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52260106號函辦理。
二、青年發展署為推動12至30歲的青年踴躍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於全國成立16家青年志工中心。
三、各青年志工中心主要推動業務,包括提供青年志工諮詢服務、輔導在地青年自組團隊、召開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青年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辦理青年志工專案服務活動、提供青年志工媒合服務等。
四、旨揭名冊並已公告於青年發展署官網( https://www.yda.gov.tw/ )及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 https://gysd.yda.gov.tw/ ),歡迎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