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5日臺教師(二)字第1050003516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係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教育階段國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及該校國文學系自主規劃、聯合辦理。
三、 相關活動訊息如下:
(一) 參加對象:師資培育大學、一般大學之師資生、 教育學程生及限當學年度具有(教育實習)實習生資格者。
(二)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2月29日(星期一)止。
四、 旨揭活動分初複審及決審二階段,初複審階段之錄取通知預定105年4月30日前公布,決審階段預定105年5月31日前辦理。
五、 若有相關活動辦理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何宜芳小姐,電話(02)7734-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