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永安國民中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2.3次代理教師甄選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本甄選簡章已於104年11月13日12時至104年11月19日12時公告
一、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英文科(虛缺):1名:無人報名,從缺。
二、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英文科(虛缺):1名:無人報名,從缺。
三、續辦本次公告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
英文科(虛缺):1名。
(一)報考人員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
本科第3次甄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報名時間: 104年11月27日8時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一律親自報名。
(三)甄試報到時間:104年11月30日(星期一)報到時間:08 時10 分至08 時20 分。